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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读书读好书
    好读书读好书
    时间:2015-01-29 00:00 来源: 作者:

    【篇一:读《小城三月》有感】

    “有一种小说学,小说有一定的写法,一定要具备某几种东西,一定学得像巴尔扎克或契诃夫的作品那样。我不相信这一套,有各式各样的作者,有各式各样的小说。”

    ——萧红

    也许正是因为欣赏萧红女士这种不凡的写作风格,欣赏她虽然短暂但却充实饱满的生活而被她的小说深深吸引。

    今年寒假有幸读了以她其中一篇代表作《小城三月》为名的同名小说集,我这才发现自己已经渐渐走进了她的世界,才开始真正地认识萧红,理解她的精神。

    无论从《手》到《牛车上》到《山下》到《后花园》到《小城三月》到《呼兰河传》我都可以真切地感受到她自身的独特气质和她本人对于小说的不同的诠释方式。就像她自己所说的那样,她并不拘泥于千篇一律的、格式化的小说。她认为人应该用自己的方式来理解文学,表现文学。她在《小城三月》中的每一篇作品都表现了她的独创性。萧红女士深具冲破现存小说格局的魄力。她成功地打破了介于小说与非小说之间的厚障重壁,创造出了一种介于小说与散文诗之间的新形式。然而她的作品也不失那种女性作家特有的纤细敏锐。她的描写精致别样,使我们能深刻感受到她的作品包含的巨大文化含量和独特的生命体验。

    而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手》。她所描述的不仅仅是一双普通的手。它被“发黑”、“发青”这两个词概括地淋漓尽致。这双手在文章的开头就已给人深刻的印象,甚至让人在开始就产生了一种厌恶感。这双手贯穿了小说的始终,它几乎成了这篇小说中的专有名词,也成了主人公的代名词。然而作者要表达的不仅仅只是这么一双特殊的令人厌恶的手,也不是为了让人厌恶而塑造这么一个人物。她述说了一个出身农村染房的乡村女孩来城市学习的一段经历。然而,这个人物自始至终都受到人们的歧视。虽然她付出比别人更多的努力但依然无法改变人们对她的看法。她所得到的只有嘲讽。她及她的父亲带着希望来到学校,却满载失望地离开。似乎这双发黑发青的手就是她的身份证。然而她就像永远无法洗净那双被颜料玷污的手一样,永远无法改变那些所谓城里人对她的根深蒂固的偏见。

    文章以语言描写为主要的表达方式。校长对她的阴冷的语气,同学们尖酸的讽刺,以及她质朴、厚道的话语和父亲对女儿充满希望的语言塑造出了一个个人物的形象。文中许多极为细致的神态描写也生动得表现出了人物的心理话。而文章也以“我”的心里变化为线索。“我”从对她有一种莫名的抗拒到对她有一丝好感到她离开时的一线惋惜,表现了“我”的无奈、同情。这双手将永远留在我的脑海中,它不仅向我展现了这些人物,也向我展现了如此一个社会,如此一种氛围,留给人无限的思考空间。

    而这本小说集中的每一篇作品都是值得一读的。不管是《小城三月》还是《旷野的呼喊》等等都与如今这个快节奏的繁华世界全然不同。它似乎带着我走进了不同的世界,让我去了解一种风俗,一种文化,一个社会,一种生活……显然,这种笔触与如今商业性极强的文学作品有着天壤之别。萧红女士通过该书所要表达的那种对人性美的追求是值得我们这些青年好好细读的。

    萧红女士的生命虽然如此短暂,但她却给我们留下了宝贵的文学遗产——《小城三月》,一本怀旧经典的小说,就像一杯陈年老酒,香浓四溢,使人回味无穷!

    【篇二:一千个读书的理由】

    春读雪莱,夏读拜伦,秋读波德莱尔,冬读艾略特。

    读美国书宜随随便便,读德国书宜正正经经,读法国书宜情感丰沛,读俄国书宜思虑清淅。

    哪个男子不钟情,哪个女子不怀春。晨与妻子宜读纪伯伦,暮与情人宜读泰戈尔。少年恋爱读《维特》,中年情外读《廊桥》,老年多情读《歌德传》。

    读莱蒙托夫要喝酒,读海涅宜高歌。读海明威宜舞剑,读卡夫卡宜流泪。读雨果宜沉思,读凡高须流血。

    黑格尔宜读精要,尼采宜诵全文。大仲马宜一目十行,昆德拉宜反复回味。

    读茨威格宜一气呵成,并马上重读一遍,读陀氏宜心智平衡,并每三年读一遍。

    忙里偷闲略读华莱士,闲来无事细读托翁。催眠宜读海德格尔,失眠宜读福尔摩斯。讲课前宜读培根,讲演前宜读沙翁。峰会前宜读杜拉克,总结后宜读韦尔奇。

    回首往事宜读《忏悔录》,展望未来宜读托夫勒。研究世界文明宜读亨廷顿,反思中国精神宜读费正清。

    历史入门宜读汤因比,哲学入门宜罗素。艺术入门宜读丹纳,文学评论入门宜读韦克勒,美学入门宜读鲍葵尔,戏剧入门宜读布莱希特,经济入门必须读凯恩斯,军事入门宜读《战争论》,计算机入门宜读比尔盖茨。了解资本主义宜读布罗代尔。

    解剖自我宜读弗罗依德,磋磨他人宜读弗洛姆。分析群体宜读荣格,现代禅学宜读铃木大拙,认知人类宜读列维--斯特劳斯。

    受伤后读毛姆,得意处读惠特曼。忧郁时读川端康成,寂寞时读《鲁宾逊》。

    清理思路宜读维特根斯坦,智力训练宜读波普尔。玄之又玄读胡塞尔,清之又清读德里达。

    如想做世界第七读《相对论》,爱因斯坦说:懂得它的只有六人。如还不满意,宜读霍金。

    如想试试能否成为作家,宜读《百年孤独》。两种结论:一是“我也能这么写”,一是“算了,让老马独步”。

    与女学生谈话,宜谈《简爱》,如她不知,正好讲与她听,以示多情;与男青年谈话,宜谈希罗多德,这是唯一机会,以炫博学。

    三岁宜鹦鹉学舌ABC,七岁宜读《数码宝贝》,十岁宜读《哈利--波特》,二十岁宜读《丧钟为谁而鸣》,三十岁宜读《存在与虚无》,四十岁宜读〈查泰莱夫人的情人〉,五十岁宜读《战争与和平》,六十岁宜读《追忆似水流年》,七十岁宜读《圣经》。

    【篇三:羽毛·生命·飞翔】

    我有一个瑰丽的梦,就是想在文学的天空里翱翔。虽不清楚自己有没有天份,但这执着的心不变,因此,我爱书,我读书。

    读书,幼时读童话。充满魔力的花朵有7片花瓣。于是,我憧憬着,能载着我的文学梦的翅膀,是否也有7片纯洁的羽毛?于是,“我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一样读书”,扎进书海,去寻找。

    第一片羽毛,勇气。小学时,读到了一篇文章《掌声》。文章主人公是一个小女孩,腿天生残疾,走路难看。一次语文课上,轮到她演讲,她缓慢而又艰难地走向讲台,开始演讲,讲毕,全班投以热烈掌声。我明白,这第一片宝贵的羽毛就是勇气。前途也许曲折,但请勇敢些,一步也许就能跨过沟壑!

    小学高年级,突然对居里夫人很敬佩。读了《居里夫人传》,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为了科学事业,为了镭,她多少年如一日,坚持不懈。执着,真的很执着。它就是第二片羽毛。滴水穿石,聚沙成塔,没有什么执着不能战胜!

    读刘墉的书,觉得每一次都是对心灵的净化,对灵魂的升华。他的书里,蕴含着无穷的哲理。人生的哲理,成长的哲理,教育着一代代人,它是第三片羽毛。

    你知道杰克·伦敦吗?你读过《热爱生命》吗?杰克·伦敦前半生也很不幸,但他选择热爱,珍惜生命,世界上,只有生命只有一次。第四片羽毛,便是珍惜生命。

    我也渐渐明白,其实每个人,每个物都是一本书,我开始留心生活中的点滴。

    读爱因斯坦,透过蓬乱的头发,我读出他的智慧;读我们的老师,我读出了奉献精神;读我们的父母,我读出了生命的真谛——爱的力量。

    终于,在这个时刻,7片羽毛凑齐,翅膀成熟了起来。而我也恍然大悟。这翅膀承载的,已不仅仅是年幼的我的文学梦,而是整个生命,我也开始成熟,我的生命开始轻舞飞扬。

    就让我飞吧!我还会阅读,阅读生活中的一切,让它丰满我的翅膀。伴随着阅读已给我的羽翼,我坚信,我能让生命驰骋在天空,我会飞得更高、更快、更强!

    【篇四:我爱读书】

    从小,我就喜爱读书;如今,读书更是我的一大嗜好。读书真棒!这是我内心的真切感受。

    书是传播人类文化的使者,从印刷术发明以来,这事实就一直存在着,并且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不会改变。用思维接触文字,用大脑去想象,用心灵去感受。书贵在读,贵在捧在手中的那一份珍惜,打开读时的那一份虔诚。当你读书时,你的思维在书中神游,你的情感在书中起落,在书中你可以体会到任何喜怒哀乐,书的魅力便在于此。

    我的成长离不开书,书使我成长的更快。课堂上的本本厚书写满了难题,记满了深奥,我喜欢读,因为它使我学到很多,人世间的书写满了艰辛,记满了沧桑,我更爱读,因为它使我了解到更多……

    当我坐在课堂里,聆听老师的讲解,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使我的大脑日益充实。课间,我喜欢和同学为了某道数学题和同学争的面红耳赤,对了,成功的喜欢让我笑,错了,失败使我得到经验。学习是艰苦的,可我乐意,因为读书是享受,我爱读书。

    生活中,各种各样的书琳琅满目。我为卖火柴的小女孩冻死街头而哭泣,为岳飞将军的壮志未酬鸣不平,为阿Q的悲惨遭遇而叹息,又为共产党横渡长江打垮国民党而喝彩。甚至金庸老先生的武侠小说,琼瑶催人泪下的言情小说,都让我流连忘返。我喜欢它们,因为在这里,我可以学到课本上没有的东西。

    书是收获希望的土地,我要辛勤耕耘,以获得更多的粮食。

    我爱读书,因为课堂的书让我学习,让我思考,课外的书让我了解,让我思索,而人生的品读,更让我成熟,让我成长。我爱读书!

    【篇五:读书真好】

    走进书屋,弥漫着清新淡雅的书香;踏入书海,散射着智慧聪颖的光辉,步入书的世界,萌生我对知识的渴求,对人生的憧憬。啊!读书真好!

    漫游书间,或悲或喜,或忧愁又似畅然。春之声,麻雀在枝头歌唱,青蛙在池塘边呱呱地叫着。再看,那枝头任春风吹乱她长长的秀发;夏之舞,枝叶繁茂,百花齐放,蜂拥蝶舞,一簇簇一团团的乱花迷了你的眼!秋之悦,天高云淡,大雁南飞,稻田里呈现出丰收的喜悦“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冬之梦,银装素裹,火树银花,大地铺上白沙。书中蕴藏着四季,每一支曲都是华丽的乐章。

    “我爱书,我常常站在书架前,这时我觉得我面前展开了一个广阔的世界,一个浩瀚的海洋,一个苍茫的宇宙。”多么形象的比喻。从懵懂开始,我们便进入了书的殿堂。从书中我们纵观古今,从书中品尝人世百味。我们了解古代名贤的广阔胸襟,浩然正气,鸿鹄之志;了解当代作家的恬静闲适,宁静淡雅。书是一味药,修身养性,陶冶性情。我爱读书,读社会,读生活,读人生,拥有书,拥有智慧,拥有飞翔的梦。

    “书犹药也,善读可以医愚。”走进书屋,我们不再烦恼,我们不再是幼稚的孩童,不再遇难而逃,遇难而止。当我们徘徊于前行之路时,书使我懂得“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当我们取得优异成绩时,书使我知晓“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当我们失意时,书又使我明白“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我不再孤寂,随时有朋友的叮咛与召唤;我不再惧怕黑夜,前方已经有人为我点亮了一盏明亮的心灯。在茫茫人海路,有苦难,有荆棘,有坎坷,我们会痛苦,会无助,会绝望,但我们始终不要忘记,我们并不孤单,我们有最好的朋友,前行之路有书与我相伴。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从书中我们领略到自然的娇姿,从书中我们品读到人文风俗,从书中我们坚忍强劲。书,给生活带来色彩。当你仔细咀嚼时,那是一丝丝的甘甜。啊!读书真好!

    【篇六:朱熹是怎样读书的】

    朱熹是南宋时期理学大家,又是着名的教育家。他一生大部分时间都在读书和教书,提出过许多精辟的见解。他死后不久,弟子们将他的读书经验归纳为六条,称为“朱子读书法”,对于今人,仍有启示和借鉴的作用。

    第一,循序渐进。朱熹说:“读书之法,莫贵于循守而致精。”什么是循序渐进?就是说,读书要有个先后顺序,读通一书,再读一书。就读一书而言,则要逐字逐句逐段按顺序读,先读的未弄通,就不能读后面的。这样才不会生吞活剥或杂乱无章。朱熹还进一步指出,读书要从易到难,从浅到深,从近到远,急不得,也慢不得。“所谓急不得者,功效不可急;所谓不可慢者,工夫不可慢。”这是在告被读书人既不可急于求成,也不可松松垮垮,而要进度适当,方能见效。

    第二,熟读精恩。他认为有些人读书收效不大,是由于在“熟”和“精”二字上下功夫不够。他还批评那种读书贪多的倾向,一再讲“读书不可贪多,且要精熟。如今日看得一板,且看半板,将那精力来更看前半板”。

    第三,虚心涵泳。朱熹曾批评当时普遍存在的两种毛病:一是“主私意”,就是以自己的想法去揣测书中的道理,穿凿附会,歪曲了古人本来意思。二是“旧有先人之说”,就是先前接受的观点不肯放弃,从而排斥接受新的观点。

    为了纠正以上这两种不好的毛病,朱熹主张读书必须虚怀若谷,静心思虑,悉心体会作者本意。朱熹强调读书要耐心“涵泳”,就是要反复咀嚼,深刻体会行中的旨趣。

    第四,切已体察。朱熹主张“读书穷理,当体之于身”。什么叫“体之于分”?就是要心领神会,身体力行。从读书法的角度来看,朱熹强调读书必须联系自己,联系实际,将学到的理论转化为行动,这个观点是可取的。

    第五,着紧用力。“着紧用力”包含有两个意思:一是指时间上要抓紧,要“饥忘食,渴忘饮,始得。”二是指精神上要振作.要有刚毅果决,奋发勇猛的精神。“如撑上水船,一篙不可放缓。”

    第六,居敬持志。所谓居敬持志,就是读书必须精神专一,全神贯注,还要有远大的志向,顽强的毅力。这也是朱熹读书之法的最基本精神。

    【篇七:一抹书香】

    文字之所以比烟花更璀璨,是因为,我可以看着它在光滑的纸页间静静旋舞,演绎出永恒,浅吟低唱岁月的旋律。

    ——题记

    那时,我是班上最不受欢迎的“怪物”。在炫烂的阳光下,乌云为我留下了一个孤单的角落。庆幸的是,我没有把自己背弃,我并不是形单影只,还有书,成为我最忠实的朋友。他忍受了我古怪,孤僻的性格,他接纳了我丑小鸭似的脸蛋。

    书,一个好温暖,好亲切的称呼,如雨后的太阳闪烁着湿润的光泽,永远令我爱不释手。

    在寂寞里,他告诉我“成大事业者必须忍受孤单”;失败后,他鼓励我:“就算有一千零一次失败,也要做一千零一次努力”;众人的嘲讽,白眼中,他叮咛我“冷静是给羞辱你的人最好的表情”……

    于是晶莹剔透的文字在一个个夜晚、白天,以金子般细碎闪亮的光芒串连起一个空灵无暇的世界。我以新的最清澈明亮的目光剖析这个天地。我学会了稳重,笃实,开朗而沉静,活泼而严谨。

    在人生的冬天,书有一个个灵动的文字融化了南极的冰雪。

    当我站在全国作文大赛的颁奖台上,我平静地接过特等奖的证书;当我面对闪烁的镜头时,我平静地举着话筒采访着名主持人董浩、鞠萍;当我抱着琴,在全国五十周年纪念的礼堂里平静地致谢……我已经学会平静地收获,学习。是灯下读书的日子点燃了我一个个梦想。

    读书,成了生活的主旋律,成了生命的主心骨,它是生命最简朴的表达形式。

    生命中,许多味道会随着岁月的风冲淡,但一缕温柔的书香久久在袖中萦绕,不用嗅,就沁人心脾。

    【篇八:与书为友】

    读书的兴趣因人而异。我读书比较随意,由着自己的兴趣口味,惟求赏心悦目而已。书虽然读得杂乱无章,但却深感轻松快乐。

    古人说,人若三日不读书,则面目可憎,语言无味。我想就算是为了培养可亲的面目和有味的谈吐而读书,何尝不也是一种读书的胜境?

    一窗明月半床书,是我对自己蜗居阁楼的真实写照。床边放着的,都是我平时最爱读并且可以不厌其烦地反复读的书籍。每当我斜倚在床头结束一天的学习生活时,读书便成了我一天的最后享受了。随意地一卷在握,与古人对话,听贤者谈天,至妙处不妨击节叫好,读到破绽时也难免自作聪明地冷笑几声。兴致所致通宵达旦,大有“夜长但恨奇书短”之憾。若觉乏味便一掷而去,“相逢何必要相知”,拥衾而卧不看也罢。我曾经有一方闲章“与书共眠”,那份乐趣、那份感觉,想必局外人是很难领会的。

    随意读书的本身就包含一种潇洒的心态。这种读书在于轻松自然,不紧张,不做作,不带有任何读书以外的功利色彩。如果出于无奈,勉强自己必须读些什么,不读什么,即使整天与书为伍,手不释卷,也未必进入佳境,是所谓心为形役,读书则变成了一桩苦差事,更谈不上潇洒的感觉了。

    纯粹地为读书而读书,往往会使人进入一种状态,一种物我两忘的境界。虽然书会使你忘却世间的一些诱惑,或错过了几次“花期”,但想想“书中自有颜如玉”,心情倒也平静了。有书为友,夫复何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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