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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不能用口服避孕药
我刚结婚,还不想要小孩,想口服避孕药,但对其药性还不了解,请问什么情况适合服用?什么情况不能服用?
解答:
一般人服药是安全的,新婚女性、月经失调与痛经者都可服用,此药不仅可能避孕,还可治疗月经失调。 有下列情况者不能服避孕药:(1)17岁以下的女子;(2)怀疑有内脏疾病的40岁以上的女性;(3)心脏病者;(4)高血压病者;(5)肾脏病者;(6)肝脏病者;(7)甲状腺功能亢进者;(8)糖尿病等内分泌疾病者;(9)与女性激素有关的肿瘤病者;(10)血管栓塞者;(11)精神忧郁的女性及精神病者。上述情况的人如长期服用避孕药物,必然加重原有的疾病。服药前没有任何疾病,服药过程中出现上述情况,应警惕并立即停服。 服药后每半年或一年应到医院检查一次。为防止引起副作用。一般不宜连续服用3年以上。(柯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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