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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妈妈你快回头
我是一个23岁未婚妈妈,17岁时来到广东一家歌舞厅做小姐,认识了歌厅一个大我十几岁的男老板,我们同居了。期间,我两次流产。第四年,我怀着一种复杂的心情,在没有打结婚证的情况下生下一男孩。生儿子后他对我变得很冷淡,不再和我讲知心话。儿子八个多月时,我没有与他打招呼,便把儿子带回农村老家给爸妈抚养。因生活所迫,又回广东的歌舞厅做事。前不久男方母亲去我老家,想带小孩回广东。可我爸妈认为,此前他们对小孩不闻不问,现在却想带小孩走,坚决不答应。我也很怕这一走之后就再也看不到儿子了。我不知道以我现在的条件该不该要
解答:
父母双方都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不管你们俩是否和好,都应尽自己的义务。既然他母亲想要孩子,你应该借这个机会主动与他联系,就你们的关系做一个明断。如果无法和好,也应就孩子的抚养、教育等问题达成协议。以你现在的条件和处境,要抚养这个孩子会比较困难。至于孩子具体由谁监护,应从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与发展等方面综合考虑,通过协商加以解决,如果你的相关权利能得到保证的话,由男方监护也未尝不可。同居四年,你生下小孩后他反而对你冷淡,并最终分开,说明他对你并没有什么感情,更谈不上爱,我认为你俩和好的可能性甚小。建议你重新考虑自己的婚姻问题,在尽到一个母亲的责任的同时,找一个爱你疼你的男人,让自己有一个好的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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